台北當代藝術館提供四個區域作為開放租借空間,分別為一樓活動大廳與戶外東西側及正門前廣場,依據不同的使用時段收取相對應的費用,若需要提出申請,請於活動日前一個月提出,並下載場地租借簡章,填妥相關表單並確認資料完整無誤,將書面資料以掛號郵遞給我們,本館將進行審核作業,確認檔期與活動內容無誤後,將以電子信函通知申請單位。
主旨
為強化本館與各界之交流與互動,增進文化藝術環境之發展,特開放本館部分空間作為各界辦理推廣活動使用,凡使用本館場地舉辦活動者,均須遵循本辦法之規定。
申請資格
(一)申請者為中華民國境內核准立案之各類機構組織或年滿二十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申請活動以當代藝術及文化創意產業相關者優先受理,本館對所有申請活動保有審查或建議修正之權利。
場地開放內容說明
(一)開放使用空間:共分四區域。
1. 一樓活動大廳
2. 戶外東側廣場
3. 戶外正門前廣場
4. 戶外西側廣場
(二)以上開放空間不提供展覽申請,租借場地之活動內容及形式不拘,但本館對所有申請活動保有審查或建議修正之權利。
(三)各空間之使用以本館展覽及相關活動為最優先原則,開放申請之時段經本館審核後排定。
(四)以下活動內容不在申請範圍之內:
1. 涉及政治性如總統、副總統、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活動及政黨黨務及宗教性質等活動。
2. 違反集會遊行法、公序良俗、法令或本辦法之相關規定者。
3. 婚喪喜慶或其他足以嚴重影響環境安寧之活動。
(五)如上述有任何疑慮,本館保有最終調整權。
詳細辦法
1. 詳細範圍、費用及辦法,請見場地租借文件下載。
2. 場地租借辦法將於2020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