咫尺.天涯-洪素珍裝置展

2015 / 01 / 30 Fri.

2015 / 03 / 08 Sun.

  • 地點

    臺北當代藝術館戶外廣場

展覽介紹

藝術家洪素珍擅長以多媒體創作,包括室內、室外、短期及永久性的裝置作品,不論是有濃厚個人性的作品,還是對文化和社會諸多議題的探討,都以觀念和視覺為中心點切入,運用多種媒體,像光、空間、聲音、動和靜來表達。空間裡細微的動靜和時間移動的過程尤其是她注重的兩個焦點。洪素珍的裝置藝術,都是把創作融入特定公共空間中,使觀眾的參與成為作品本身的一部分,進而完成創作的藝術生命。洪素珍2009年曾於當代館舉辦【樹是有血管的】展覽,藉由樹木探討人類與環境的關係及反思,睽違5年洪素珍老師再次回到當代館,以竹製裝置〈咫尺.天涯〉帶領觀眾進入一個異想網絡中。

座落於台北當代藝術館前廣場的作品〈咫尺.天涯〉,以竹管陣列的形式懸掛在視線範圍的高度,營造出竹簾的意象,將空間分割為每格約4尺見方的矩形。在〈咫尺.天涯〉這件作品中,觀眾獨自在各個竹子所圍繞的空間中,耳邊會聽到遠遠近近竹子撞擊的聲音,竹子隨著輕風拂動或參觀者的走動,而互相敲擊產生清脆悅耳的聲響,闔上雙眼即可感受偶爾呼嘯而過的汽機車和現場竹子聲,彷彿置身於奇特的都會竹林中。在晃動的竹子間看見若有似無的其他景象,一簾之隔也是咫尺天涯。相對於都市中到處是埋首於手機世界的遊魂,彼此也是咫尺天涯。到底是天涯咫尺,還是咫尺天涯,就如同現代高科技帶給人們便利的生活,另一方面卻在人與人的互動中築起高牆,往往只是一瞬、一念之間的事。

藝術家運用天然的竹子創作一個富有空間感的戶外裝置,不僅提供觀眾穿梭其中,更利用視覺、觸覺及聽覺的體驗,喚起都市人對大自然的記憶,進而重新檢視科技、人類以及大自然,三者間相互影響的關係。展覽期間,此戶外實體裝置同時連結MoCA Video戶外LED影像牆,播放藝術家數位影像作品〈吞〉、〈fly〉、〈親你,蜜糖〉、〈眼中人〉、〈想念家〉、〈觀〉、〈深〉、〈叢〉、〈紅色脈動〉、〈一滴〉,共10部作品。

MORE

LESS

參展藝術家

洪素珍

臺灣高雄市人。東海大學社會系畢業。1981年獲舊金山藝術學院攝影學士,1985年獲電影碩士學位。

洪素珍多次獲得藝術創作獎項,較爲矚目的有:1987年美國國家文藝基金會的新型式藝術獎,1998年麥克耐特基金會全美科技整合獎金和駐館藝術家,為此類型獎項的全美第一位得獎人,2001年美國加州藝術委員會新類型藝術獎,以及2006年美國加州柏克萊卡拉藝術中心的年度獎金。2006, 2007, 2008 洪素珍連續得到臺灣國藝會及臺北市文化局補助在台灣的個人展覽。2009年她應日本青森國際藝術中心邀請當駐館藝術家,並舉行展覽。2010年獲得舊金山藝術委員會年度個人藝術家創作補助獎,此件錄像裝置作品 —《都市蟻民》已於2013年在舊金山的Intersection 5M首展。

洪素珍常年在美國歐洲及亞洲各地展出。2015年,洪素珍已榮獲參加「2015北極圈藝術旅行計畫」支持,遠赴北極進行藝術創作。在台灣,除了在台北當代美術館展出的戶外作品,出生於高雄的她,也將在高雄市立美術館舉行她在故鄉的第一次個展。

作品介紹

《咫尺.天涯》
MORE

CLOSE

CLOSE

Notice 著作權&隱私權相關政策
關於當代藝術館需要注意的相關法規

著作權聲明

台北當代藝術館尊重他人著作權,台北當代藝術館服務條款亦明定,網友使用台北當代藝術館服務不得侵害他人之著作權,因此,台北當代藝術館呼籲使用者同樣尊重他人之著作權。如果您認為台北當代藝術館網站中之任何網頁內容或網友使用台北當代藝術館服務已侵害您的著作權,建議您利用本處理辦法提出檢舉,台北當代藝術館客服中心將儘速為您處理:

  • 權利人檢舉著作權侵權處理辦法

    若台北當代藝術館網站中之任何網頁內容或網友使用台北當代藝術館服務已侵害您的著作權,請您填寫:「 著作權侵權通知書」,且依該通知書所載提供下列資料及聲明,並以傳真的方式通知台北當代藝術館:
    1、著作權人之簽名、或著作權人之代理人之簽名、相關權利證明文件及著作權之內容,例如:已發行書籍之封面及相關頁面、發表於網路中之網頁內容列印紙本及其網址。
    2、侵害著作權之內容所在的網頁及網址。
    3、您的聯絡地址、電話等資料。
    4、書面聲明您確信該網頁內容的使用行為是未經過著作權人、其代理人或法律的授權。
    5、書面聲明您於通知書所載相關資料均為真實,且您是著作權人或著作權人之代理人而為上開聲明。

  • 台北當代藝術館處理原則

    若台北當代藝術館網站中之任何網頁內容或網友使用台北當代藝術館服務已侵害您的著作權,請您填寫:「 著作權侵權通知書」,且依該通知書所載提供下列資料及聲明,並以傳真的方式通知台北當代藝術館:
    1、著作權人之簽名、或著作權人之代理人之簽名、相關權利證明文件及著作權之內容,例如:已發行書籍之封面及相關頁面、發表於網路中之網頁內容列印紙本及其網址。
    2、侵害著作權之內容所在的網頁及網址。
    3、您的聯絡地址、電話等資料。
    4、書面聲明您確信該網頁內容的使用行為是未經過著作權人、其代理人或法律的授權。
    5、書面聲明您於通知書所載相關資料均為真實,且您是著作權人或著作權人之代理人而為上開聲明。

隱私權保護政策

台北當代藝術館非常重視用戶的隱私權,因此制訂了隱私權保護政策。請你細讀以下有關隱私權保護政策的內容。

隱私權保護政策的適用範圍

1、隱私權保護政策內容,包括台北當代藝術館如何處理在用戶使用網站服務時收集到的身份識別資料,也包括台北當代藝術館如何處理在商業伙伴與台北當代藝術館合作時分享的任何身份識別資料。
2、隱私權保護政策不適用於台北當代藝術館以外的公司,也不適用於非台北當代藝術館所僱用或管理的人員。
3、台北當代藝術館在你註冊台北當代藝術館帳號、使用台北當代藝術館的產品或服務、瀏覽台北當代藝術館網頁、參加宣傳活動或贈獎遊戲時,台北當代藝術館會收集你的個人識別資料。台北當代藝術館也可以從商業夥伴處取得個人資料。
4、當你在台北當代藝術館註冊時,我們會問及你的姓名、電子郵件地址、出生日期、性別、職位、行業及個人興趣等資料。你在台北當代藝術館註冊成功,並登入使用我們的服務後,我們就會認識你。
5、台北當代藝術館也自動接收並紀錄你瀏覽器上的伺服器數值,包括互聯網協定位址 (IP Address) 、台北當代藝術館cookie中的資料及你要求取用的網頁紀錄。
6、台北當代藝術館會使用資料作以下用途:改進為你提供的廣告及網頁內容、完成你對某項產品的要求及通知你特別活動或新產品。
7、台北當代藝術館不會向任何人出售或出借你的個人識別資料。
8、在以下的情況下,台北當代藝術館會向政府機關、其他人士或公司提供你的個人識別資料:與其他人士或公司共用資料前取得你的同意。
9、需要與其他人士或公司共用你的資料,才能夠提供你要求的產品或服務。
10、向代表台北當代藝術館提供服務或產品的公司提供資料,以便向你提供產品或服務 (若我們沒有事先通知你,這些公司均無權使用我們提供的個人資料,作提供產品或服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11、應遵守法令或政府機關的要求。
12、我們發覺你在網站上的行為違反 台北當代藝術館服務條款或產品、服務的特定使用指南。
13、其他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或政府法令應公開之資料。
14、為了保護使用者個人隱私, 我們無法為您查詢其他使用者的帳號資料,請您見諒!若您有相關法律上問題需查閱他人資料時,請務必向警政單位提出告訴,我們將全力配合警政單位調查並提供所有相關資料,以協助調查及破案!
15、 台北當代藝術館會到你的電腦設定並取用台北當代藝術館cookie。
16、台北當代藝術館容許在我們網頁上擺放廣告的廠商到你的電腦設定並取用cookie。其他公司將根據其自訂的隱私權保護政策,而並非本政策使用其cookie。其他廣告商或公司不能提取台北當代藝術館的cookie。
17、當台北當代藝術館進行與其產品及服務有關的工作時,會使用 web beacons 進入我們的網站網絡,提取cookie使用。
18、台北當代藝術館賦予你在任何時候修改個人台北當代藝術館帳號資料及偏好設定的權力,包括接受台北當代藝術館通知你特別活動或新產品的決定權。